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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3-03-28     来源:新闻中心-中国网    浏览:2972    
     国家能源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编者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各行政机关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据此,我们对我局2012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在此基础上起草了我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经国家能源局领导审核批准,在网站上对社会公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条例》的要求,由国家能源局编制的。全文包括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行政复议情况等内容。在国家能源局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邮件联系:nea@nea.gov.cn.

2012年,国家能源局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6号)要求,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2年,我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按照依法、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通过新闻发布会、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全年公开信息226篇。公开项目审批(核准)类信息169篇,页岩气发展规划、煤炭工业“十二五”规划、太阳能发电“十二五规划”等决策规划类信息6篇,能源科技重大示范工程管理办法、加强风电并网和消纳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扩大能源领域投资的实施意见、特殊和稀缺煤类开发利用管理暂行规定等政策法规类信息18篇,国家能源局公告8篇,2012年部门预算和2012年部门决算等政务信息2篇,其他信息23篇。另外,在能源局门户网站公开反映我局工作情况的信息305篇。

二是加强能源行业重大事件、会议、活动的新闻宣传。及时组织对全国能源工作会议、2012年全国电力迎峰度夏新闻发布会、全国煤炭工作会议、西气东输二线香港管道工程开工仪式、全国煤矿充填开采现场会、“十二五”电力援藏工作会议、第三届中国―阿拉伯联盟能源合作大会、2012年全国天然气工作会议等重大活动、重要会议进行了宣传报道,取得了较好的舆论引导效果。

三是及时发布能源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策划组织召开了《页岩气发展规划(2011―2015)》、《煤炭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及2013年中国国际太阳能十项全能竞赛决赛队介绍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中国的能源政策(2012)》白皮书、页岩气开发利用补贴政策。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2年,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国家能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局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拓宽工作领域,深化工作内容,不断满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生产、生活需要。

一是坚持创新载体。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作用,不断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接受处理公众的网上申请;在门户网站上开设了网上信访专栏,接受公众的信访与咨询,全年共处理来访邮件500余封;开通联络邮箱,加强与网民的互动交流,全年我们共处理了1500余封网上来信,除一些重复、无效邮件外,对1000多封咨询、建议、采访、交流等邮件进行了回复。

二是认真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今年以来,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1件,对所有收到的申请我们都按有关规定进行了认真处理。收到的申请中,属于我局工作职能范畴的39件,截止报告日期我们全部按时答复,办结率100%。申请人申请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能源规划、项目审批与核准、能源标准以及有关能源政策等,我们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在法定时限内进行了办理和答复。其他不属于我局工作职能范畴的申请42件,我们也进行了认真办理:一是对申请公开的事项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的,我们按规定认真答复申请人,请其向其他部门或地方申请信息公开;二是对申请的内容涉及信访、建议的,我们主动与申请人进行了沟通和说明,建议其按相应渠道处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局依申请公开信息全部为无偿提供,未开展收费项目。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我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

五、扎实推进制度建设,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政治性任务,为保障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益,2013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深入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公开力度。进一步梳理我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政府信息,对公开目录和公开范围作出更加明确的规定,并不断细化。同时加强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工作疑难问题的研究,依法满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我局信息的特殊需求。

二是进一步扩大公开渠道。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能源工作,不断加大政务公开信息量。同时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的作用,积极主动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做到工作有部署,责任有分工,并对已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认真梳理,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逐步实现网上查询、网上办事、网上监督。

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按照我局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加大对我局各单位工作的考核力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

国家能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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