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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光伏发电领跑基地优选结果正式公示

   发布日期:2017-11-23     来源:国家能源局    浏览:1323    
   为做好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建设,9月22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推进光伏发电“领跑者”计划实施和2017年领跑基地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7]54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2017年拟建设不超过10个应用领跑基地和3个技术领跑基地,以及基地建设的有关要求和基地优选的评审标准,9月25日进一步进行了政策解读。按照《通知》规定及有关要求,我局委托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组织专家开展了基地优选评审工作,优选评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客观的原则,严格评选标准和程序,坚持一视同仁。评审工作现已完成并将拟入选名单及相关信息正式对外公示(已另发)。

  领跑基地优选评审工作在我局的组织领导下,水电总院组织专家负责具体工作。为保证优选工作科学、客观、独立、公正,水电总院成立专家组、复核组和监督组,采取集中、封闭的方式具体开展基地优选评审工作。专家组从领跑基地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选,涵盖了光伏产业政策、技术,土地政策、电网等领跑基地建设的各个方面;复核组负责优选评分结果客观公正性复核;监督组负责保障优选现场封闭,优选工作免受外界干扰,并对专家评优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监督。此外,我局建立了监督抽查机制,对评审过程进行监督,对评审结果进行抽查复核。

  为保证优选评审工作高标准严要求有序开展,我局制定了基地优选评审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程序和要求,严格了评审标准,细化了评分细则,既保证专家评审的独立性,又减少专家主观自由裁量权。优选工作严格落实了《通知》要求,10月31日截止时间后未再受理基地申报、接受材料增补撤换等;11月1日我局对申报文件进行初步形式审查后,即将申报信息对外公开;2日起专家组严格按程序认真进行基地优选评审工作。拟入选基地信息公示既是为落实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接受社会监督的一种形式,其相关信息也是今后最终入选基地接受监督考核的重要指标。

  根据专家优选评审结果和我局复核,推荐入选应用领跑基地的依次为:山西大同二期、山西寿阳、陕西渭南、河北沧州、吉林白城、江苏泗洪、青海格尔木、内蒙古达拉特、青海德令哈和江苏宝应等10个基地;推荐入选技术领跑基地的依次为:江西上饶、山西长治和陕西铜川等3个基地。上述基地涵盖了Ⅰ、Ⅱ、Ⅲ类资源区。从基地申报的整体情况看,各地均高度重视,努力做好基地相关条件落实工作。从基地入选、落选情况看,入选基地相对土地条件(未利用地、建设用地比例)较好外,土地落实程度、接入系统与消纳条件都较好,地方政府不仅给予了政策承诺,不少还有实实在在的落实措施;未入选的基地,有的因资源条件、地类原因失分较多,有的因地方承诺条件的完备性、完整性,或地方承诺过于笼统泛泛,得分一般项数量多,综合总体得分处于劣势。总体看,紧扣《通知》要求,基础条件较好、地方提供政策承诺、服务配套好,且做了落实工作或有实实在在落实举措的基地,更能胜出,也更符合基地建设要求。

  党的十九大明确要壮大清洁能源产业。太阳能作为重要的新能源,具有良好的开发基础和发展前景。我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继续推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领跑基地建设作为政府为促进光伏行业技术进步、成本下降、补贴减少而设立的一种示范平台,将在光伏发电平价上网目标实现前继续推进实施,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总结、继续推进并不断完善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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