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清单包括惩戒行为清单(法人)、惩戒行为清单(自然人)、激励行为清单(法人)、激励行为清单(自然人)四个部分,收录的法人受惩戒行为事项共127 项,自然人受惩戒行为事项共50项,法人受激励行为事项共14 项,自然人受激励行为事项共11 项。每个部分均由信用行为事项、类别、信用行为奖惩标准、信用行为分类、信用行为认定依据等要素构成。
其中,惩戒行为清单(法人)涉及安全、电力、煤炭、油气及其他五个类别,惩戒行为清单(自然人)涉及安全、电力及其他三个类别,激励行为清单(法人)和激励行为清单(自然人)涉及电力、核电、煤炭三个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