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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元旦放假通知

   发布日期:2008-12-26     浏览:3546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为便于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活动和相关工作,经研究决定,现将2009年元旦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其中,1月1日(星期四、新年)为法定节假日,1月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1月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1月2日(星期五)。1月4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中国能源学会全体同仁恭祝所有会员以及关切本会的同仁们节日快乐!合家安康!

中国能源学会  

  二○○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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