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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法列入2011年立法计划

   发布日期:2011-03-14     来源:中国石油新闻中心    浏览:3131    

  国际能源网讯:“今年的立法计划里有一个预备项目就是能源法,有关部门正在加紧研究起草。”3月11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开始前,在人民大会堂东大厅,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说。

    法律草案起草到一定程度,如果在一年内,经过努力有可能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叫“预备项目”。

    “起草进度,还不清楚。”李飞说,法律草案一般要审议三次,从正式提交审议到通过,正常的也要半年。

    为进一步提高立法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能源法起草组曾在2007年12月1日至2008年2月1日,就《能源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集意见。

    “国家在能源立法方面应该加快。”全国人大代表、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主任苏胜新说,这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特别是在21世纪。苏胜新认为,21世纪竞争的就是能源和科技。能源是一国经济的命脉,国家应该制定一部比较重要的法律来规范和保障能源工业的发展。

    与能源法同样受到关注的还有石油天然气法。在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中,有电力法和煤炭法。在目前使用的主要能源中,唯独石油天然气还没有专门的法律。

    “应该有一部石油天然气法。”全国人大代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艾力更·依明巴海说。

    2001年,全国人大代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畜牧兽医研究所研究员汪昭贤等32位代表就提出了“关于制定‘石油及天然气法’的议案”。

    “确实应该加快能源法和石油天然气法的立法进度。”全国人大代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何树山说,目前我国石油对外依存度已经超过50%,要保证油气正常供应,应该上升到法律层面,把这些重要“保障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规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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