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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十条》落地未来能源结构或发生巨变

   发布日期:2013-09-17     来源:凤凰网    浏览:868    

《大气十条》落地未来能源结构或发生巨变

    本报记者王敏

9月12日,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十条措施力促空气质量改善(以下简称《大气十条》)。《大气十条》提出,经过五年努力,使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力争再用五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国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具体指标是: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中国企业报》记者就《大气十条》的影响采访了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

林伯强认为,这是近几年来力度最大的文件,“可以说是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与其说是一个环境方面的污染防治条例,倒不如说是一个能源方面的文件——哪些方面鼓励,哪些方面限制,文件中都非常明确地提了出来。这是非常有价值的。”

林伯强告诉记者,接下来,能源领域会有很大的变化,会在一个过程中慢慢摆脱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记者注意到,《大气十条》里讲得更多的是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的大气治理。对此,林伯强表示,这有点像当初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污染转移的样子。

“当年,美国等发达国家向中国污染转移时,恰好遇到中国的改革开放,可以说双方是一拍即合,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这是不同国家之间的一种贸易关系,污染的转移是一种买和卖的关系,用的是最便宜的价格,怪不得人家。”林伯强说。

林伯强告诉记者,现在,中国的东部走的是发达国家的老路,先污染后治理,这条路子目前来看全世界也都无法避免。中国的东部和西部也免不了走这条路子,但东部和西部的关系不是这样。东西部都是中国的一部分,环境都同样重要。所以,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就要考虑,在治理东部环境的同时,关注西部的污染,在污染的过程中同步治理,这点在美国和中国之间的贸易中是无法解决的,但东西部之间是可以解决的。

对此,林伯强预计,未来能源结构会发生非常大的变化。这种变化表现在两方面:逐步实现天然气替代和西电东送。天然气有限替代,东部逐渐不上火电,西部大量发电,往东部送。

林伯强告诉记者,这样一来,一个显而易见的结果就是东部污染向西部转移。今后的10年当中,西部应该是一个加快污染的过程。“西部如果不注意环境,再往哪儿转移呢?只能边污染边治理。这点政府是应该注意的。否则,西部还会走东部的老路。”

具体来讲,政府可以通过政策,让更多的收益留在西部,“这里边不仅是财政转移支付,还有能源价格调节等,政府是有能力这么做的。”

林伯强预计,山西加大环境治理是可以预见的,因为它离京津都比较近,而内蒙古的煤可能会往西走。

林伯强表示,目前,中国煤炭的消费比例大概是70%,如果能降到30%,对环境的改善就非常大了,世界上发达国家和地区煤的消费比例都在30%以下,大概25%左右。“但要实现煤消费的逐步下降,不是一年两年的事,中国用30年能达到这个比例就已经非常不错了。”

《大气十条》的十项具体措施

一是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多污染物排放。

二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三是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四是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

五是严格投资项目节能环保准入,提高准入门槛,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严格限制在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地区建设“两高”行业项目。

六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环境经济政策。

七是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严格依法监督管理。

八是建立区域协作机制,统筹区域环境治理。

九是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制定完善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十是明确各方责任,动员全民参与,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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