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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新一轮采煤沉陷区治理正式启动

   发布日期:2014-06-06     来源:来源:山西日报     浏览:869    
 

    5月29日,山西省新一轮采煤沉陷区治理正式启动,8个乡镇被列为试点。治理工作将采取新模式、新机制,一年试点,六年推进,到2020年完成60多万人搬迁,110多万人所居危房维修加固,把2000多平方公里采煤沉陷区治理成宜居宜业的幸福家园。

    今年山西省启动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程,采煤沉陷区治理是其中投资最大的一项工程。2004年至2010年,国家在山西省实施了国有重点煤矿采煤沉陷区治理,治理面积1049平方公里,解决了当时严重受灾群众住有所居的问题。目前山西省尚有2000多平方公里沉陷区亟待治理,新一轮治理主要针对这些区域,共涉及1352个村,65.5万人的搬迁和110多万人所居危房的加固。

    今年全省选择采煤沉陷受损较为严重的8个乡镇进行试点,分别是太原市古交市嘉乐泉乡、万柏林区王封乡,大同市南郊区口泉乡,忻州市原平市轩岗镇、阳泉市盂县路家村镇,晋中市灵石县两渡镇,临汾市乡宁县西坡镇,吕梁市孝义市柱濮镇,涉及74个村、1.8万户4.6万人的治理搬迁任务。试点乡镇将采取搬迁重建的方式治理,按户均60平方米进行补助,每平方米造价2014元,户均搬迁成本为12.08万元,超出60平方米部分由个人以成本价购买。治理资金由国家和省级投资、市县和企业配套及居民个人出资构成。

    新一轮治理可以说是一次升级版,将采用新的模式和新的机制,可谓开启了采煤沉陷区治理的2.0时代。治理工作将以镇为实施主体和建设单元,生产、生活、生态一起抓。与以往侧重房屋建设有所不同,新一轮治理工作将与新型城镇化、产业转型升级、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完善、生态恢复相统筹,开展综合治理。

    此次列入试点的8个乡镇将被赋予更大的自主权,同时推开扩权强镇试点,以深化试点乡镇综合改革推进采煤沉陷区治理。这些试点乡镇还将在产业结构调整、新型产业培育等方面发力,通过综合治理实现产业发展与环境承载相适宜、生活改善与生态保护相统一,历史文化传承与现代文明相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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